ChriScorpiOb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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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March 16, 2007

幸福.珍惜在失去以前

能為你做你喜歡的,已是何等福氣。

看到一篇網誌,提到從來沒有為他做過情人節巧克力,分手後第一次做,寄了給他,不期望有回報。還有這樣一篇:

還記得你喜歡東海堂的蛋糕,我想告訴你,你喜歡吃的,我現在都會做。

遺憾的是,這裡的甜食,你不曾吃過一口。

我說過要為你做的,我都記得,儘管你已忘記,我仍會繼續。」

我不是從小愛煮飯做蛋糕的人,在跟他一起之前,只會煎雞翼、煲菜湯、灼菜之類。雖然我很多時要煮飯給自己吃,不過我吃的都很清淡簡單,終日把減肥掛在口邊的人,吃的都不十分美味。:p

剛跟他一起的時候,他主動要求我為他做飯,他說「我鍾意食住家飯!」,又說「你煮個麵我都開心格!」還說已經有四、五年時間沒有吃住家飯了。就這樣,我開始搜集食譜,逐一嘗試、練習。

女孩子會做飯,似乎在不少男性心目中都會加分;但原來,能夠為某人做飯,已是不少女孩的幸福。

你喜歡我做的焗豬扒飯、咕嚕肉、五香乳酪排骨、鰻魚壽司蛋糕、檸香芝士餅……已經記不起上一次做是什麼時候了…(幸好還有豬肉乾弟弟!^^")


4 comments:

  1. polly4:59 PM

    幸福 X 2. U GUYS R SWEE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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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Scorpio11:38 PM

    !PUMPS!, THX~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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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嘉露11:55 AM

    好幸福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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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Scorpio1:05 PM

    嘉露, 你同老公仔o係屋企煮飯仔咪仲幸福~~^~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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